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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地区概况
(二)人口:1998年末,全县总人口67.8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63.6万人。属汉族聚居地区,有壮、回、蒙古、满等21个少数民族217人。 (三)面积:总面积1161平方公里,南北长平均55公里,东西宽平均21.1公里。 (四)行政区划:内黄县隶属河南省安阳市。辖城关、楚旺、井店、东庄、后河、梁庄6镇和毫城、高堤、二安、六村、中召、马上、张龙、宋村、田氏、豆公、石盘屯11个乡,531个行政村。 (五)自然资源:地下天然气储量丰富,有重要开采价值。有磁铁矿,含铁量15%。有多层石膏矿沉积。地下水浅层储量23.7亿立方米,静水位18.49米,动水位26.7米,境内林地7.5万亩,森林覆盖率20%,木材畜积量85万立方米,1986年获国家绿化委员会颁发的平原绿化证书和铜牌奖,1998年被列为河南省生态林业示范县。 (六)农业:内黄县是农业大县,农产品资源丰富。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、玉米、豆类、谷子、红薯等;经济作物主要有蔬菜、棉花、花生、西瓜等;林木主要有枣树、泡桐、刺槐、杨、榆、柳等;林果主要有红枣、苹果、桃、梨、葡萄、杏等;家畜家禽主要有猪、鸡、羊、牛、马、驴、兔、鸭、鹅等。1979——1987年,先后被国家命名为“山绵羊生产基地县”、“小麦商品粮生产基地县”、“优质蜂蜜出口创汇基地县”。1986年被国家确定为优质棉、出口棉生产基地县,1990年在全国棉花百强县中居第26位。1998年,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20.05亿元.
(七)工业:内黄工业起步于1954年,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,规模不断扩大,尤其是“八五”以来,围绕农产品资源优势,抓投入,上项目,先后建成了万吨精炼油、2.5万吨等级粉、5万吨枣茶、2万吨玉米淀粉、3万枚纱锭、2000吨宽幅薄膜等一批重点项目,形成了食品、饮料、纺织、机械、化工等5大行业。拥有27家县办工业企业,2510家乡镇企业,1998年,全县工业总产值17亿元,其中限额以上工业总产值7.23亿元。 二、基础建设 交通便利,汤濮铁路、安濮公路、鹤台公路、106国道纵横贯通,与县乡公路互成网络,全县公路里程605公里,1998年末,90%的行政村通了柏油路。电力设施完善,有110KV变电站1个,35KV变电站8个,全年转供电量1.48亿千瓦时。邮电业务遍及城乡,程控电话、移动电话、无线寻呼进入千家万户,交换机总容量3.45万门,装机2.13万部,移动电话用户4600户,加入因特网的用户达到87户,实现了村村通程电话。市政建设日新月异,老城改造步伐加快,新建了街心花园、商贸城、蔬菜批发市场、汽车站、第二水厂、枣乡度假村等,实施了硝河治理工程。1998年接通了天然气,现入户311户。开发建设了新城区,完善了水、电、路、通讯等基础设施。目前,城区面积达到7.2平方公里。 三、历史文化
内黄历史文化悠久,属华夏文化发祥地。4500年前,华夏始祖高阳氏颛顼、高辛氏帝喾建都并安葬于此;距念3000多年前,殷商王朝的第十代王太戊、第十三代王河亶甲、第十四代王祖已均先后建都于内黄毫城,约百余年,称相土或故殷城,早于安阳殷墟;是春秋时期伟大大的政治家、改革家商鞅,南北朝时期冉魏皇帝冉闵和唐代大诗人沈全期的故里;是公元前207年楚霸王项羽夺军救赵“破釜沉舟”之地;是宋代民族英雄岳飞童年时代居住读书的地方。境内名胜古迹有颛顼、帝喾二帝陵、商中宗陵、唐大兴寺塔、唐代双石塔、岳飞庙等。内黄还是革命老区,1927年就建立了党组织,在抗战时期为冀鲁豫国边区革命根据地,被誉为“红色沙区”。 四、投资环境 1、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挂牌保护,实行封闭管理。任何部门和单位到外来投资企业检查、收费、罚款和摊派,须经县招商引资办公室批准。对不经批准强行检查收费的,企业有权拒绝,并可向招商引资办公室举报,招商引资办公室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。尽力为外来投资者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。 2、凡账目健全的外业工业企业,均可在本县境内设立自产产品销售点,免办各种营业证照。 3、外来投资企业运输车辆及外销外运货物在本县境内免查。 4、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。涉及企业的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调整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,由企业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本公司《章程》,按法定程序办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。 五、优惠政策 (一)土地优惠
1、凡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兴办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——500万元的工业企业项目,返还土地出让金10——20%;凡投资兴建公益事业的,返还全部土地出让金。 2、凡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兴办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项目,优先为投资者征地5——15亩,并返还土地出让金50%。 3、凡利用闲置厂房、场地兴办工业企业者,返还土地出让金50%;举办商业、金融、服务娱乐业者,返还土地出让金40%。 (二)税收优惠 凡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,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: 4、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进出口关税优惠的,从快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。 5、工业企业,自投产之日起,其增值税按财政年度实际缴纳的地方所得部分,前三年全额返还,第四年返还地方所得部分的50%。 6、工业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全额返还,第四年返还50%。 7、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前三年全额返还。 8、对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,其工资和其它合法收入返还个人所得税。 (三)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 9、免收城市配套费、绿化费、占道费,建筑质量监督费、建筑材料试验费按现行规定的50%计征,建筑许可证、规划证只收工本费。 10、免收水资源费。 11、免收文物钻探费。 12、免收用电增容费,减半征收电帖费。 13、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只收工本费。 14、外来投资者子女就近入学,免收借读费和其它额外费用。 (四)基础设施配套优惠 15、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水、电、路等基础设施优先安排,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。 16、为外来投资企业在城区优先解决天然气供应问题。 17、供电、供水部门与外来投资企业签订合同,保证供电、供水,违约赔偿。 (五)资产出让优惠 18、对现有部分企业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,经有关部门确认后,可按低于资产总值的20%出让,不负担原企业债权、债务、职工安置及离退休人员的一切待遇。 (六)优质高效服务 19、成立招商引资办公室,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制度。每月8日、18日、28日,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办公,做到“一个窗口”对外,“一站式”审批,“一条龙”服务,集中受理外来投资者有关事宜。从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上报材料之日起,属于本县审批的,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有关手续;需上级审批的,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上报手续。 20、除上述优惠政策外,凡本省县级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,符合内黄实际的,在内黄均可执行。 (七)招商联络 内黄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|